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點:替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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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責任
1.監護人責任(無過錯責任)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責任。
(2)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例題?多選題】甲、乙均為1989年6月30日出生。甲于2007年初參加工作,并已獨立生活;乙在高中讀書,靠父母生活。2007年5月31日,甲、乙在某飯店滋事,將鄰桌的丙打傷,丙住院兩個月后康復,于200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訴,要求甲、乙賠償醫藥費1萬元。根據規定,本案中應承擔丙的醫藥費的有( )。
A.甲
B.乙
C.甲的父母
D.乙的父母
E.飯店
【答案】AD
【解析】(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本題中,甲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乙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用工責任
(1)用人單位責任(無過錯責任)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2)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解釋】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為“無過錯責任”,勞務派遣單位為“過錯責任”。
【例題?多選題】甲公司為勞務派遣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向乙公司派遣搬運工。搬運工丙脾氣暴躁常與人爭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換丙或對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會。一天,乙公司安排丙為顧客丁免費搬運電視機,丙與丁發生激烈爭吵故意摔壞電視機。根據侵權責任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丙故意摔壞電視機屬個人行為,乙公司不承擔侵權責任
B.丙是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摔壞電視機的,乙公司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C.丙是由甲公司派遣的,應當由甲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D.丙是由甲公司派遣的,應當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甲公司對乙公司更換丙的要求不予理會,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答案】BE
【解析】(1)選項AB: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2)選項CDE: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3)個人用工的責任
①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②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解釋】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案例】市民王老先生家住某住宅樓的4層,家里雇傭保姆阿花。一天上午阿花在擦玻璃時不慎墜樓,正好砸中樓下聊天的張老太太,致使后者不治身亡,阿花受傷。在本案中:(1)對于張老太太的死亡,雇主王老先生承擔全部責任;(2)對于阿花的受傷,根據雙方(阿花與王老先生)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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