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會計實務高頻考點:權益法
【東奧小編】2017年中級職稱備考的征程已經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中級職稱《中級會計實務》重要考點。
權益法
對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方在判斷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時,應綜合考慮直接持有的股權和通過子公司間接持有的股權后。如果認定投資方在被投資單位擁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投資方進行權益法核算時,應僅考慮直接持有的股權份額;在合并財務報表中,投資方進行權益法核算時,應同時考慮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的份額。
科目設置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投資時點)
——損益調整(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凈損益及利潤分配變動)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其他權益變動(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變動)
【提示】
(1)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在評估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時,應當考慮潛在表決權的影響,但在確定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份額時,潛在表決權所對應的權益份額不應予以考慮。
(2)在持有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應當以合并財務報表中凈利潤、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歸屬于被投資單位的金額為基礎進行會計處理。
(3)如果被投資單位發行了分類為權益的可累積優先股等類似的權益工具,無論被投資單位是否宣吿分配優先股股利,投資方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時,均應將歸屬于其他投資方的累積優先股股利予以扣除。
例題&解析見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