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財務與會計》考點:企業合并取得的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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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知識點:企業合并取得的固定資產
現階段進入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期,是梳理稅務師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財務與會計》知識點:企業合并取得的固定資產。
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固定資產
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時性的,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對其他參與合并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合并方,參與合并的其他企業為被合并方。
合并方企業在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企業的賬面價值計量。合并方企業取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固定資產
參與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在購買日取得對其他參與合并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購買方,參與合并的其他企業為被購買方。
購買方企業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固定資產,如果該固定資產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的,應當單獨予以確認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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