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考點:從量定額計征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及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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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從量定額計征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及稅額計算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期,是梳理稅務師考試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稅法一》知識點:從量定額計征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及稅額計算。
1.基本規定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適用的定額稅率
課稅數量的確定分以下幾種情況:
1.各種應稅產品,凡直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各種應稅產品,凡自產自用的(包括用于非生產項目和生產非應稅產品),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3.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計征資源稅的銷售數量。
【例題1·單選題】某聯合企業2015年10月開采鉻礦石8000噸,當月國內銷售5000噸,出口銷售2000噸,當月該企業進口錳礦石4000噸,并將其中3000噸進行冶煉加工。已知鉻礦石的資源稅稅率為8元/噸,錳礦石的資源稅稅率為6元/噸,該企業2015年10月應繳納資源稅( )元。
A.56000
B.64000
C.7400
D.80000
【答案】A
【解析】應繳納資源稅=(5000+2000)×8=56000(元)。
【例題2·單選題】某采礦企業2015年10月開采錫礦石原礦50000噸,銷售錫礦石原礦40000噸,銷售以部分錫礦石原礦入選的錫礦精礦100噸,選礦比為1:15,錫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為0.6元/噸。該企業2015年10月應繳納資源稅( )元。
A.24900
B.17430
C.24060
D.16842
【答案】A
【解析】該企業2015年10月應納資源稅=(40000+100×15)×0.6=24900(元)。
【例題3·單選題】某銅礦企業2015年10月共開采銅礦石原礦80000噸,直接對外銷售銅礦石原礦40000噸,銷售以部分銅礦石原礦入選的精礦9000噸,選礦比為40%。銅礦石適用的資源稅稅額為8元/噸。該企業2015年10月應繳納資源稅( )元。
A.320000
B.392000
C.640000
D.500000
【答案】D
【解析】該企業2015年10月應納資源稅=40000×8+9000÷40%×8=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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