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經濟法基礎》基礎考點講解(04)
【東奧小編】2017年初級職稱備考征程已經開啟,基礎階段是整個學習過程中對知識點掌握的重要階段,讓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基礎班講解(04)。
法律關系客體:
法律關系的物包括物、非物質財富和行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貨幣及有價證券、無固定形態如天然氣、電力
等、人身指人體器官,活人不能作為法律上的物。
非物質財富(精神產品或精神財富)
知識產品(智力成果): 著作、發現、發明、設計等;
道德產品:榮譽稱號、嘉獎表彰等。
行為: 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提供一定
勞務的行為
最后預祝各位考生2017初級會計職稱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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