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考點:資源稅的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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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資源稅的稅目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期,是梳理稅務師考試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稅法一》知識點:資源稅的稅目。
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分為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個稅目。
征稅范圍 | 具體規定 | |||
包括的范圍 | 不包括的范圍 | |||
礦產品 | 原油 | 天然原油 | 人造石油 | |
天然氣 | 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 | 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 ||
煤炭 | 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 | 已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其他煤炭制品 | ||
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 指原油、天然氣、煤炭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 一般在稅目稅率表上列舉了名稱 | ||
黑色金屬礦原礦 | 鐵、錳、鉻礦石等 | 一般在稅目稅率表上列舉了名稱 | ||
有色金屬礦原礦 | 含稀土礦和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 | |||
鹽 | 固體鹽 | 包括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 ||
液體鹽 | 液體鹽俗稱鹵水,指氯化鈉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 |
【特別提示】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并對征稅范圍進行了調整:將用于洗選的自采原煤,由按原煤征稅調整為按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征稅。但非自采的外購已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不重復征收資源稅。因此,納稅人同時以自采未稅原煤和外購已稅原煤加工洗選煤的,應當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按自采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計算繳納資源稅。
納稅人行為 | 是否計算繳納資源稅 |
自采原煤銷售 | 是 |
自采未稅原煤加工成洗選煤銷售 | 是 |
外購已稅原煤銷售 | 否 |
外購已稅原煤加工成洗選煤銷售 | 否 |
【相關鏈接】煤層氣是指賦存于煤層及其圍巖中與煤炭資源伴生的非常規天然氣,也稱煤礦瓦斯。對地面抽采煤層氣暫不征收資源稅。
2007年1月1日起,對煤層氣抽采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抽采銷售煤層氣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先征后退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煤層氣技術的研究和擴大再生產。在計算抽采煤層氣增值稅“先征”環節時使用13%的稅率。
【例題1·多選題】下列屬于資源稅征稅范圍的有( )。
A.稀土礦
B.石灰石
C.引火炭
D.液體鹽
E.煤炭
【答案】ABDE
【例題2·多選題】根據資源稅規定,下列各項屬于資源稅征稅范圍的有( )。
A.人造石油
B.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C.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
D.焦煤
E.鐵礦石
【答案】CDE
【例題3·單選題】下列物品屬于資源稅征稅范圍的是( )。
A.石腦油
B.大理石
C.固體堿
D.煤焦油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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