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57)
【東奧小編】2017年初級職稱備考征程已經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年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57)。
【資料】
某市區的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14年4月發生如下經營業務:
(1)甲公司承包A項建筑工程,工程價款900萬元,將其中的防水工程分包給乙公司,分包款12萬元。
(2)為客戶提供裝飾勞務,共收取人工費35萬元、管理費5萬元、輔助材料費10萬元,客戶自行采購的裝修材料價款為20萬元。
(3)出租寫字樓取得租金收入260萬元,由甲公司自行支付的該寫字樓的供暖費為10萬元。
(4)甲公司將自建的一棟住宅樓銷售給本公司職工,取得銷售收入8000萬元,該住宅樓的建筑成本為5000萬元,當地稅務機關確定的建筑業的成本利潤率為15%。
已知:銷售不動產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建筑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出租不動產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承包A項建筑工程應繳納營業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2×3%=0.36(萬元)
B.900×3%=27(萬元)
C.(900-12)×3%=26.64(萬元)
D.(900+12)×3%=27.36(萬元)
【答案】C
【解析】(1)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2)甲公司應納營業稅=(900-12)×3%=26.64(萬元)。
2.甲公司為客戶提供裝飾勞務應繳納營業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35×3%=1.05(萬元)
B.(35+5)×3%=1.20(萬元)
C.(35+5+10)×3%=1.50(萬元)
D.(35+5+10+20)×3%=2.10(萬元)
【答案】C
【解析】(1)納稅人提供裝飾勞務的,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營業額;(2)甲公司應納營業稅=(35+5+10)×3%=1.50(萬元)。
3.甲公司出租寫字樓應繳納營業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260×3%=7.80(萬元)
B.(260-10)×3%=7.50(萬元)
C.260×5%=13(萬元)
D.(260-10)×5%=12.50(萬元)
【答案】C
【解析】(1)出租不動產的營業額為經營租賃業務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額,不得扣除任何費用;(2)出租不動產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甲公司應納營業稅=260×5%=13(萬元)。
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應繳納營業稅( )萬元。
A.177.84
B.400
C.577.84
D.584.34
【答案】C
【解析】(1)自建住宅樓(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應繳納營業稅=5000×(1+15%)÷(1-3%)×3%=177.84(萬元);(2)銷售不動產應繳納營業稅=8000×5%=400(萬元);(3)甲公司合計應繳納營業稅=177.84+400=577.84(萬元)。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