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財務與會計》考點: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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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知識點: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期,是梳理稅務師考試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財務與會計》知識點:存貨的概念和確認。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具體來講,存貨包括各類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以及周轉材料、委托代銷商品等。
【提示】最終目的是出售
存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實務中,存貨范圍的確認,應以企業對存貨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在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所有一切物品,不論其存放地點,都應視為存貨。即所有在庫、在耗、在用、在途的存貨均確認為企業的存貨;反之,凡是法定所有權不屬于企業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業,也不應確認為企業的存貨。對于代銷商品,在售出前,所有權屬于委托方,因此代銷商品應作為委托方的存貨處理。
【提示】
(1)為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雖然同屬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不符合存貨的定義,因此不能作為企業存貨;
(2)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應視同企業的產成品。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入的土地用于建造商品房屬于企業的存貨。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不應包括在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中的是( )。
A.約定未來購入的材料
B.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C.正在加工中的在產品
D.發出展覽的商品
【答案】A
【解析】選項A不屬于資產。
預祝考生們2017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