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31)
【東奧小編】2017年初級職稱備考征程已經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年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31)。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貨物運輸服務,2014年8月有關經濟業務如下:
(1)購進辦公用小轎車1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25500元;購進貨車用柴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51000元。
(2)購進辦公室裝修用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8500元。
(3)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取得含增值稅價款1110000元,同時收取保價費2220元。
(4)提供貨物裝卸搬運服務,取得含增值稅價款31800元;因損壞所搬運貨物,向客戶支付賠償款5300元。
(5)提供貨物倉儲服務,取得含增值稅價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貨物逾期保管費21200元。
已知:交通運輸業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1%,物流輔助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上期留抵增值稅稅額6800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通過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下列增值稅進項稅額中,準予抵扣的是( )。
A.購進柴油的進項稅額51000元
B.購進裝修材料的進項稅額8500元
C.上期留抵的增值稅稅額6800元
D.購進小轎車的進項稅額25500元
【答案】ACD
【解析】購進材料用于裝修辦公室(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甲公司當月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110000+2220)×11%=122344.2(元)
B.1110000×11%=122100(元)
C.(1110000+2220)÷(1+11%)×11%=110220(元)
D.1110000×(1+11%)×11%=135531(元)
【答案】C
【解析】甲公司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同時收取的保價費,應作為價外費用(收入)處理,增值稅銷項稅額=(1110000+2220)÷(1+11%)×11%=110220(元)。
3.甲公司當月提供貨物裝卸搬運服務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31800-5300)×6%=1590(元)
B.31800×6%=1908(元)
C.31800÷(1+6%)×6%=1800(元)
D.(31800-5300)÷(1+6%)×6%=1500(元)
【答案】C
【解析】向客戶“支付”(而非“收取”)的賠償款,不屬于甲公司的收入,增值稅銷項稅額=31800÷(1+ 6%)×6%=1800(元)。
4.甲公司當月提供貨物倉儲服務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16600×(1+6%)×6%=7415.76(元)
B.116600×6%=6996(元)
C.(116600+21200)×6%=8268(元)
D.(116600+21200)÷(1+6%)×6%=7800(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收取的貨物逾期保管費應并入提供貨物倉儲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增值稅銷項稅額=(116600+21200)÷(1+6%)×6%=7800(元)。
預祝考生們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