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經濟法基礎》資料:生育保險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預習期已經開始了,大家在復習的時候可以按章節復習,也可以按照知識點復習,尋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下面東奧小編整理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二章中的資料供大家參考學習。
生育保險:
1.生育保險費的繳納
(1)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目前適用于城鎮企業及其職工。
(2)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1%)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
2.生育保險待遇
(1)生育醫療費用
①生育的醫療費用;
②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2)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
①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②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4)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5)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017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很多,如果你基礎不好,現在就可以提前進入復習期,把基礎打好,這樣后期學習會更加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