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入賬價值包括為建造工程發生的可行性研究費么
精選回答
包括。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入賬價值包括為建造工程發生的可行性研究費。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計算公式
入賬價值=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安裝設備支出+分攤的待攤支出
待攤支出
待攤支出,是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某項固定資產價值、而應由所建造固定資產共同負擔的相關費用。
待攤支出包括的內容
為建造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應負擔的稅金、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以及負荷聯合試車費等。
待攤支出的分攤方法
企業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發生的、需分攤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待攤支出,應按下列公式進行分攤:
1.待攤支出分攤率=累計發生的待攤支出/(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在安裝設備支出)×100%
2.某工程應分配的待攤支出=某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和在安裝設備支出合計×待攤支出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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