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務工具)——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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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務工具)
【所屬章節】第八章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務工具)
核算科目:其他債權投資
1.企業取得金融資產
借:其他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差額,可借可貸)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2.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借: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其他債權投資的期初賬面余額或攤余成本乘以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可借可貸)
①計提利息
②對于已過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
借:應收利息
貸: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③持有期間收取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 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3.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①公允價值上升
借: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②公允價值下降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4.計提減值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準備
5.出售其他債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債權投資(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差額,可借可貸)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或相反分錄。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中級會計實務》分錄由東奧教研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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