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業道德概述——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基礎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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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論】
會計職業道德概述
一、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1.會計人員包括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
(1)出納;
(2)稽核;
(3)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4)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5)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6)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7)會計監督;
(8)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9)其他會計工作。
聽蔣
(1)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總會計師。
總會計師的任命(聘任)、免職(解聘)依照《總會計師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2)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2.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一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4)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3.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2)具備會計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
(3)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4)有較強的組織能力;
(5)身體狀況能夠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4.會計人員任用(聘用)管理相關規定:
(1)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會計工作需要,自主任用(聘用)會計人員;
(2)單位任用(聘用)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應當符合《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聽蔣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因發生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
(4)因違反《會計法》有關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處罰期屆滿前,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
二、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直接影響會計工作和會計信息質量。
堅持誠信、守法奉公 | 對會計人員的自律要求 |
堅持準則、守責敬業 | 對會計人員的履職要求 |
堅持學習、守正創新 | 對會計人員的發展要求 |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會計職業道德概述相關內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蔣浩老師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核心考點班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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