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_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需要掌握知識點
202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教材已經上是,中級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了,大家是不是已經開始學習相關內容了,下面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實務》需要掌握的知識點,快來學習!
【知識點】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所屬章節】第一章 總論
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會計人員的范圍
會計人員,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中從事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等會計工作的人員。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
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一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4)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三)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總會計師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2)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
(3)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4)有較強的組織能力;
(5)身體狀況能夠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總會計師。
(四)會計人員任用(聘用)管理相關規定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內部控制制度要求和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崗位,明確會計人員職責權限。
因發生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因違反《會計法》有關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處罰期屆滿前,單位不得任用(聘用)其從事會計工作。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