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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租賃的定義★
【所屬章節】第十八章 租賃
租賃的定義
租賃,是指在一定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的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對價的合同。
如果合同一方讓渡了在一定期間內控制一項或多項已識別資產使用的權利以換取對價,則該合同為租賃或者包含租賃。
一項合同要被分類為租賃,必須要滿足三要素:一是存在一定期間;二是存在已識別資產;三是資產供應方向客戶轉移對已識別資產使用權的控制。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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