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_2023年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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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特殊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
【所屬章節】第十八章 租賃
特殊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
一、轉租賃
(一)基本原則
1.轉租情況下,原租賃合同和轉租賃合同通常都是單獨協商的,交易對手也是不同的企業,轉租出租人對原租賃合同和轉租賃合同應分別根據承租人和出租人會計處理要求,進行會計處理。
2.原租賃承租人在對轉租賃進行分類時,轉租出租人應基于原租賃中產生的使用權資產,而不是租賃資產(如作為租賃對象的不動產或設備)進行分類。
3.原租賃資產不歸轉租出租人所有,原租賃資產也未計入其資產負債表。因此,轉租出租人應基于其控制的資產(即使用權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4.原租賃為短期租賃,且轉租出租人作為承租人已按照本準則采用簡化會計處理方法的,應將轉租賃分類為經營租賃。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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