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處置_2023年中級會計實務第三章預習知識點
在備考中級會計考試的路上,不管遇到任何的困難,我們都應該堅持下去,永不退縮,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早日拿到證書。今日預習知識點已更新,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無形資產的處置
無形資產的處置:主要是指無形資產對外出租、出售、對外捐贈,或者是無法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應予轉銷并終止確認。
一、無形資產出租
(轉讓使用權)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二、無形資產出售
(轉讓所有權)
基本原則 | 應將所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處置損益) |
會計分錄 |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賬面余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資產處置損益(倒擠,可借可貸) |
三、無形資產報廢
基本原則 | 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則應將其報廢并予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 |
會計分錄 | 借: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無形資產 |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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