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的方式_2022年中級會計實務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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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債務重組的方式
【所屬章節】
第十三章債務重組——第一節債務重組概述
【內容導航】
1.債務人以資產清償債務
2.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
3.修改其他條款
4.組合方式
債務重組的方式
債務重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種以上方式的組合:
(一)債務人以資產清償債務
(二)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
實務中,有些債務重組名義上采用“債轉股”的方式,但同時附加相關條款,如約定債務人在未來某個時點有義務以某一金額回購股權,或債權人持有的股份享有強制分紅權等。對于債務人,這些“股權”可能并不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從而不屬于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的債務重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還可能協議以一項同時包含金融負債成分和權益工具成分的復合金融工具替換原債權債務,這類交易也不屬于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的債務重組方式。
(三)修改其他條款
除上述(一)和(二)以外,采用調整債務本金、改變債務利息、變更還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債權和債務的其他條款,形成重組債權和重組債務。
(四)組合方式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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