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所得稅_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始有終,堅持把它做完,千萬不要輕易放棄。2021年中級會計備考的預習階段正在進行中,堅持和小編一起學習吧!
【內容導航】
納稅調整增加額
納稅調整減少額
【所屬章節】
第十三章所得稅
【知識點】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一)納稅調整增加額
1.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不作為收益計入財務報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收益需要交納所得稅。
2.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確認為費用或損失計入財務報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減。
(二)納稅調整減少額
1.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作為收益計入財務報表,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確認為收益。
2.按會計準則規定核算時不確認為費用或損失,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減。
【提示】暫時性差異對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不考慮永久性差異)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本期發生的影響損益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轉回的影響損益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發生的影響損益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本期轉回的影響損益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若暫時性差異不影響損益,如其他債權投資正常的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則不需要納稅調整。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020年《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