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義務_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
不抱有一絲幻想,不放棄一點機會,不停止一日努力。2021年中級會計師考試預習階段知識點已更新,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內容導航】
重組義務的確認
重組義務的計量
【所屬章節】
第十章或有事項
【知識點】或有事項的確認
重組義務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屬于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一)重組義務的確認
企業因重組而承擔了重組義務,并且同時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時,才能確認預計負債。
下列情況同時存在時,表明企業承擔了重組義務:
1.有詳細、正式的重組計劃,包括重組涉及的業務、主要地點、需要補償的職工人數及其崗位性質、預計重組支出、計劃實施時間等;
2.該重組計劃已對外公告。重組計劃已經開始實施,或已向受其影響的各方通告了該計劃的主要內容,從而使各方形成了對該企業將實施重組的合理預期。
【提示】因辭退福利確認的預計負債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二)重組義務的計量
企業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該預計負債金額。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職工崗前培訓、市場推廣、新系統和營銷網絡投入等支出。
與重組有關支出的判斷表 | |||
支出項目 | 包括 | 不包括 | 不包括的原因 |
自愿遣散 | √ | ||
強制遣散(如果自愿遣散目標未滿足) | √ | ||
不再使用的廠房的租賃撤銷費 | √ | ||
將職工和設備從擬關閉的工廠轉移到繼續使用的工廠 | √ | 支出與繼續進行的活動相關 | |
剩余職工的再培訓 | √ | 支出與繼續進行的活動相關 | |
新經理的招募成本 | √ | 支出與繼續進行的活動相關 | |
推廣公司新形象的營銷成本 | √ | 支出與繼續進行的活動相關 | |
對新營銷網絡的投資 | √ | 支出與繼續進行的活動相關 | |
重組的未來可辨認經營損失(最新預計值) | √ | 支出與繼續進行的活動相關 | |
特定不動產、廠場和設備的減值損失 | √ | 減值準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進行評估,并作為資產的抵減項 |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020年《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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