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轉換_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
為自己樹立目標,并為了實現目標而不斷的努力奮斗!中級會計考試備考的預習階段已經來臨,大家快積極的投入到中級會計的學習中吧!
【內容導航】
房地產的轉換形式及轉換日
房地產轉換的會計處理
【所屬章節】
第六章投資性房地產
【知識點】房地產的轉換
房地產的轉換
(一)房地產的轉換形式及轉換日
1.轉換形式
“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與“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
2.轉換日
(1)“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租賃期開始日或用于資本增值的日期。
(2)“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
房地產達到自用狀態日期。
(3)“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存貨”
租賃期滿,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決議明確表明將其重新開發用于對外出售的日期。
(二)房地產轉換的會計處理
1.在成本模式下,應當將房地產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后的入賬價值。
2.公允價值模式下的轉換
(1)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
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作為其他綜合收益,計入所有者權益。處置該項投資性房地產時,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應當轉入處置當期損益(其他業務成本)。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020年《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