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要素及其確認和計量_2019年中級會計實務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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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政府預算會計要素
政府財務會計要素
【所屬章節】
第二十章 政府會計
【知識點】政府會計要素及其確認和計量
政府會計要素及其確認和計量
(一)政府預算會計要素
政府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實際收到時以實收金額計量)、預算支出(實際支付時以實付金額計量)、與預算結余(含歷年滾存的資金余額)(包括:結余資金和結轉資金)。
(二)政府財務會計要素
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
1.資產
(1)含義
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控制的,預期能夠產生服務潛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經濟資源。
(2)資產的分類
政府會計主體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其中:
①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變現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②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資產、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
(3)符合政府資產定義的經濟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①與該經濟資源相關的服務潛力很可能實現或者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會計主體;
②該經濟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4)政府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和名義金額。
無法采用歷史成本、重置成本、現值和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采用名義金額(即人民幣1元)計量。
2.負債
(1)含義
負債: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資源流出政府會計主體的現時義務。
(2)負債的分類
政府會計主體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其中:
①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短期政府債券、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等。
②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應付長期政府債券等。
【特別提示】
政府會計主體的負債包括①償還時間與金額基本確定的負債和②由事項形成的預計負債。
其中:償還時間與金額基本確定的負債按政府會計主體的業務性質及風險程度,分為:
a.融資活動形成的舉借債務及其應付利息;
b.運營活動形成的應付及預收款項;
c.運營活動形成的暫收性負債。
(3)符合政府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①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流出政府會計主體;
②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政府負債的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現值和公允價值。(沒有重置成本、名義金額)
3.凈資產
凈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資產扣除負債后的凈額,其金額取決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4.收入
(1)含義
收入:是指報告期內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凈資產增加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的流入。
(2)收入的確認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與收入相關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很可能流入政府會計主體;
②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流入會導致政府會計主體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
③流入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5.費用
(1)含義
費用:是指報告期內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凈資產減少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的流出。
(2)費用的確認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與費用相關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很可能流出政府會計主體;
②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流出會導致政府會計主體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
③流出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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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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