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所得稅的列報
中級會計備考預習階段即將結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盡早進入學習狀態,有利于后期學習計劃的調整,復習也會輕松許多。
【內容導航】
所得稅的列報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六章所得稅
【知識點】所得稅的列報
五、所得稅的列報
企業對所得稅的核算結果,除利潤表中列示的所得稅費用以外,在資產負債表中形成的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以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遵循準則規定進行列報。其中,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應當分別作為非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所得稅費用應當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同時還應在附注中披露與所得稅有關的信息。
一般情況下,在個別財務報表中,當期所得稅資產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可以以抵銷后的凈額列示。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中,一方的當期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資產與另一方的當期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不能予以抵銷,除非所涉及的企業具有以凈額結算的法定權利并且意圖以凈額結算。
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中也會涉及到比較難理解的知識點,考生可以通過案例和習題進行理解分析,此外還可以通過一些中級會計輔導書進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