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政府補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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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政府補助概述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五章政府補助
【知識點】政府補助概述
第一節 政府補助概述
一、 政府補助的定義及其特征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政府補助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無償性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與政府發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該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與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日常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應當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在判斷該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時,應該考慮該交易是否具有經濟上的互惠性,與交易相關的合同、協議、國家有關文件是否已明確規定了交易目的、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屬于政府采購的,是否已履行相關的政府采購程序等。
(二)直接取得資產。比如,企業取得的財政撥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還的稅款,行政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不涉及資產直接轉移的經濟支持不屬于政府補助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比如政府與企業間的債務豁免,除稅收返還外的稅收優惠,如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
此外,還需說明的是,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于政府補助。
二、 政府補助的主要形式
實務中既有貨幣性資產形式的政府補助,如財政撥款、財政貼息和稅收返還,也存在非貨幣性資產形式的政府補助,如無償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等。
三、 政府補助的分類
根據政府補助準則規定,政府補助應當劃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一)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也可能表現為政府向企業無償劃撥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的形式。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在實際取得資產并辦妥相關受讓手續時按照其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即1元)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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