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中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關于獎勵積分的兩種出題方法。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關于獎勵積分知識點已經看過很多遍書了,還是覺得做題很吃力,有什么好的知識點或方法嗎?考試需要掌握到哪種程度?獎勵積分的公允的計算不明白什么意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答】對于這個問題,您按照輕一的題目掌握就可以,不需要額外再考慮其他的題目,其主要考察就是相對公允價值比例法和剩余價值法兩種方法下面的處理,下面老師給您說一下:
(1)如果題目給出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時(屬于剩余價值法)
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同時會授予客戶獎勵積分,這種情況下不能將全部的款項確認為收入,應當在本次商品銷售或提供勞務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公允價值之間來分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部分確認為遞延收益,在以后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時分期攤銷確認為收入,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賬款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收入。
(2)如果題目沒有給出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時(屬于相對公允價值比例法)
此種情況并沒有說明每個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是多少,故需要采用相對公允價值比例法。比如銷售商品貨款總計1500萬元,每1萬元商品可兌換0.5萬個獎勵積分,那么獎勵積分公允價值=1500×0.5/(1+0.5)=500(萬元)。
簡單理解兩種做法就是“送10萬個積分,每個積分0.1元”,送的是錢,直接可以以后每個積分可以當0.1元用,而“每購買10萬元商品,送1萬個積分(相當于價值1萬價值的商品)”,送的是商品,而且包含在當期收到的價款中,需要計算1/(10+1)才能知道每個積分具體值多少。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有其它問題歡迎繼續交流~~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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