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二十二章“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第三節重點精講:民間非盈利組織的財務會計報告,本節內容主要介紹民間非營利組織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定要求。
【“民間非營利組織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定要求”相關知識點】
1.民間非營利組織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定要求
【重點精講】:民間非營利組織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定要求
《會計法》規定,任何單位,包括民間非營利組織都必須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要求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真實、完整。《會計法》還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設計師簽名并蓋章。東奧中級會計職稱頻道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同時,《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細則、《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等也對民間非營利組織提出了類似的要求。依法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成為每個單位,包括,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法定職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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