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十六章“所得稅”第二節重點精講:遞延所得稅負債和特定交易或事項中涉及遞延所得稅的確認,本節內容主要介紹特定交易或事項中涉及遞延所得稅的確認。
【“特定交易或事項中涉及遞延所得稅的確認”相關知識點】
1.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所得稅
2.與企業合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
【重點精講】:特定交易或事項中涉及遞延所得稅的確認
(一)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所得稅
與當期及以前期間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主要有:會計政策變更采用追溯調整法或對前期差錯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同時包含負債及權益成份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確認時計入所有者權益等。
(二)與企業合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
在企業合并中,購買方取得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用于抵減以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但在購買日不符合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條件而不予以確認。購買日后12個月內,如取得新的或進一步信息表明購買日的相關情況已經存在,預期被購買方在購買日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帶來的經濟利益能夠實現的,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減少商譽,商譽不足沖減的,差額部分確認為當前損益;除上述情況以外,確認與企業合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提示】此處指的是購買日不符合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條件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購買日后符合條件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會計處理。對購買日符合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條件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同時減少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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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