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九章“金融資產”第一節重點精講:金融資產的分類,本節內容主要介紹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相關知識點】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2.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重點精講】: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是指相關合同明確了投資者在確定的期間內獲得或應收取現金流量(例如,投資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額和時間。因此,從投資者角度看,如果不考慮其他條件,在將某項投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可以不考慮可能存在的發行方重大支付風險。其次,由于要求到期日固定,從而權益工具投資不能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再者,如果符合其他條件,不能由于某債務工具投資是浮動利率投資而不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二)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是明確的,除非遇到一些企業所不能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否則將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表明企業沒有明確意圖將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
(1)持有該金融資產的期限不確定。
(2)發生市場利率變化、流動性需要變化、替代投資機會及其投資收益率變化、融資來源和條件變化、外匯風險變化等情況時,將出售該金融資產。但是,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確定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引起的金融資產出售除外。
(3)該金融資產的發行方可以按照明顯低于其攤余成本的金額清償。
(4)其他表明企業沒有明確意圖將該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的情況。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業有足夠的財務資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響將投資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表明企業沒有能力將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
(1)沒有可利用的財務資源持續地為該金融資產投資提供資金支持,以使該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
(2)受法律、行政法規的限制,使企業難以將該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
(3)其他表明企業沒有能力將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資產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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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