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三章“固定資產”第一節重點精講:固定資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本節內容主要介紹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相關知識點】
1.外購固定資產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3.租入固定資產
4.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
5.存在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
【重點精講】: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其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交納的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企業為建造固定資產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計入在建工程成本,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包括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兩種方式。
1.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企業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是指企業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從事工程施工完成固定資產建造,其成本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材料、人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
企業為建造固定資產準備的各種物資,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裝的設備以及為生產準備的工器具等,通過“工程物資”科目進行核算。工程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轉為本企業存貨的,按其灰際成本或計劃成本進行結轉。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殘料價值以及保險公司、過失人等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建造固定資產領用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按其實際成本轉入所建工程成本。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應負擔的職工薪酬、輔助生產部門為之提供的水、電、修理、運輸等勞務,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應計入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娜寫年華”整理發布。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成本等,按暫估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有關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專項儲備”科目。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東奧“娜寫年華”整理發布。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 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企業要與建造承包商簽訂建造合同。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通常均采用出包方式。
企業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由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發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攤計入的待攤支出。待攤支出,是指在建設期間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某項固定資產價值、而應由所建造固定資產共同負擔的相關費用,包括為建造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應負擔的稅金、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以及負荷聯合試車費等。
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的具體支出,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實際成為企業與建造承包商的結算科目,企業將與建造承包商結算的工程價款作為工程成本,統一通過“在建工程” 科目進行核算。企業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發生的,需分攤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待攤支出,應按下列公式進行分攤:
待攤支出分攤率= 累計發生的待攤支出÷(建筑工程支出 +(安裝工程支出)× 100 %
××工程應分攤的待攤支出= (××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 + ×× 工程的安裝工程支出)×待攤支出分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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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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