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
【東奧小編】今天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2014年《中級會計實務》中的知識點: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
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
【知識點相關內容】
1.商譽的初始確認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產生的商譽。在免稅合并的情況下,稅法不認可商譽的價值,即計稅基礎為0,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但準則中規定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因為如果確認,會陷入“死循環”:
2.除企業合并等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項中,如果該項交易或事項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所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交易或事項發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3.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但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一是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
二是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
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時,投資企業可以運用自身的影響力決定暫時性差異的轉回,如果不希望其轉回,則在可預見的未來該項暫時性差異即不會轉回,從而無須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了解即可)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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