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考季已經開始,考生也進入的第一輪復習階段了,在此期間,小編伴您一路同行。本篇介紹的是《中級會計實務》第十四章第四節(jié)的知識點:建造合同的類型。供學員們參考。
所屬章節(jié):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第十四章收入的第四節(jié)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和計量的內容
本知識點內容導航: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正文:建造合同的類型
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其中,所建造的資產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橋梁、水壩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建造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材料采購合同和勞務合同,而是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現(xiàn)在:(1) 先有買主(即客戶),后有標的(即資產),建造資產的造價在簽訂合同時已經確定;(2) 資產的建設期長,一般都要跨越一個會計年度,有的長達數年;(3) 所建造的資產體積大,造價高;(4) 建造合同一般為不可撤銷的合同。
建造合同分為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一) 固定造價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例如,某建造承包商與一客戶簽訂一項建造合同,為客戶建造一棟辦公大樓,合同規(guī)定建造大樓的總造價為20 000 000元。該合同即為固定造價合同。又如,某建造承包商與一客戶簽訂一項建造合同,為客戶建造一條100公里長的公路,合同規(guī)定每公里單價為6 000 000元。該合同也是固定造價合同。
(二) 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承包商與一客戶簽訂一項建造合同,為客戶建造一臺大型機械設備,雙方約定以建造該設備的實際成本為基礎,合同價款以實際成本加成2%計算確定。該合同就屬于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與成本加成合同的主要區(qū)別在于風險的承擔者不同。前者的風險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承擔,后者主要由發(fā)包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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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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