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經濟法》恒考點講解及練習題:共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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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債務有2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各個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保證份額的,則應當推定該保證為連帶共同保證。
連帶共同保證中的“連帶”,是指各個保證人之間的“連帶”,而非保證人與債務人之間的“連帶”。
2.保證方式VS共同保證
3.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
(1)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債權人以其已經在保證期間內依法向部分保證人行使權利為由,主張已經在保證期間內向其他保證人行使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保證人之間相互有追償權,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內依法向部分保證人行使權利,導致其他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喪失追償權,其他保證人主張在其不能追償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多項選擇題】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保證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21年)
A.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的,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B.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合同關系
C.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可以擔任保證人
D.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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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1)選項A: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2)選項C: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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