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經濟法》恒考點講解及練習題: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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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成立的時間
一般而言,承諾生效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3.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確認書,是在當事人采取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時,為了識別與確定當事人表示的意思屬于合同意思,增強書面憑證證據效力的文書。
4.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當事人簽訂要式合同的,以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形式要求完成的時間為合同成立時間。
(二)合同成立的地點
1.一般原則: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2.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后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判斷題】
A與B簽訂一份買賣設備的合同,在合同履行前,A又與C簽訂買賣該設備的合同,C當天交付貨款并提走設備。C主張A、B之間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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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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