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考試題:《經濟法》第五章章節練習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第五章是非常重要的章節,在最近3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16分。因此大家在學習的時候要注重本章知識點的理解和掌握!大家在學習的時候要注意本章習題的訓練,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本章的部分練習題,快來一起看看!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關于格式條款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B.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C.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D.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格式條款
正確答案 : D
答案解析 :
選項D: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2、來翔古玩店發布公告,稱本店于2021年1月10日欲拍賣一件古玩。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來翔古玩店的該行為屬于( )。
A.要約邀請
B.反要約
C.要約
D.承諾
正確答案 : A
答案解析 :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生效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雙方也未能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也無法確定。給付貨幣的,在( )履行。
A.給付貨幣一方所在地
B.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
C.合同簽訂地
D.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
正確答案 : B
答案解析 :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的下列行為中,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有( )。
A.無償轉讓財產
B.放棄債權
C.放棄債權擔保
D.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但是受讓人對此并不知情
正確答案 : A,B,C
答案解析 :
選項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撤銷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財產中,可以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權
B.海域使用權
C.有爭議的財產
D.建設用地使用權
正確答案 : B,D
答案解析 :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選項A);(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選項C);(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3、甲與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乙先向甲發貨,甲后付款。乙在交貨前有確切證據證明甲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乙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有( )。
A.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B.可以要求甲提供適當擔保
C.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正確答案 : A,B,D
答案解析 :
選項CD: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判斷題
1、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3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限,但是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 )
正確答案 : 錯
答案解析 :
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6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限,但是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依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不屬于《民法典》的調整范圍。( )
正確答案 : 對
答案解析 :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依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不屬于《民法典》的調整范圍。
3、合同法律制度概述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承擔責任。( )
正確答案 : 錯
答案解析 :
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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