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在人生的舞臺上,我們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不必羨慕他人的劇本,因為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其獨特的精彩。用心演繹好自己的角色,無論是歡笑還是淚水,都是生命最真實的表達。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更新,讓每一天都充滿希望和動力。最終,你會發現,自己已站在了曾經遙不可及的夢想之巔。
【單項選擇題】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下列情形中,不屬于要約邀請的是(??)。
A.甲公司委托A拍賣行拍賣,拍賣行發出的拍賣公告并不表達“一舉牌即應購買”的意思表示
B.乙公司發出招股說明書
C.丙餐館向附近寫字樓的上班人群寄送的價目表意在吸引訂餐
D.丁公司在其自動售貨機上放置某飲料,點亮“在售”燈并標明“5元/聽”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D:自動售貨裝置已展示所售商品、標明價格且顯示正在出售,屬于內容具體確定并表明了“一經接受即受約束”的意思表示,構成要約。
【相關知識點】
1.基本概念
(1)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2)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2.要約應具備的核心條件
(1)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包括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
(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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