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留置動產的行為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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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下列權利人留置動產的行為中,符合物權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張某為王某送貨,約定貨物送到后一周內支付運費。張某在貨物運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運費被拒絕,張某可留置部分貨物
B.劉某為了迫使方某償還欠款,強行將方某的一輛汽車拉走并留置
C.何某將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車站小件寄存處,后丁某取行李時認為寄存費過高而拒絕支付,寄存處可留置該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機器零件,約定先付費后加工。付費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貨款,甲公司可留置機器零件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1)選項A:債權未到期,不成立留置權;(2)選項B:債權人須合法占有債務人之動產(強行拉走屬于非法占有),方可行使留置權。
【相關知識點】
留置權成立的條件
(1)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或第三人之動產。
(2)債權已屆清償期。
(3)動產之占有與債權屬同一法律關系。
留置權的實現
(1)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6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
(2)抵押權、質權與留置權的效力等級
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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