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法律制度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人生之敗,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行勤百弊皆除。中級會計師《經濟法》每日一練發布,絕對不能讓自己不能做的事阻擋能做的事。
【單項選擇題】
甲系某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因車禍變為植物人,依法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轉為有限合伙人,所在的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甲需對其車禍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甲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構成當然退伙,退伙生效日為車禍發生之日
C.甲轉為有限合伙人后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甲需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甲轉為有限合伙人后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甲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不需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1)選項A: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選項B:普通合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不屬于其當然退伙法定情形。(3)選項CD: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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