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責任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不要在努力后面加句號。今天的中級會計師《經濟法》每日一練已到達,快來做題吧!
【多項選擇題】
2022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出票后3個月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乙公司又將其背書轉讓給了丙公司。該匯票已經依法由A銀行承兌。丙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向A銀行提示付款,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甲公司不再承擔票據責任
B.丙公司提示付款時間符合規定
C.在丙公司作出說明后,A銀行仍應承擔付款責任
D.在丙公司作出說明后,乙公司仍應承擔付款責任
【正確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出票人未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但會喪失對出票人、承兌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在本題中,票據到期日為2022年4月1日。丙公司在2022年4月21日提示付款,已經超過了法定的提示付款期,但是在作出說明后,A銀行應承擔付款責任。出票人甲公司仍需承擔票據責任,其余前手無須承擔票據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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