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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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
【多項選擇題】
某會計師事務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李某為合伙人,關于李某在執業活動中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李某造假引起合伙企業債務,由李某本人承擔無限責任
B.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業債務,合伙企業對外承擔責任后,李某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賠償合伙企業的損失
C.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業債務,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D.李某非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企業債務,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造假引起的債務”屬于特殊債務,應由肇事者李某承擔無限責任(選項A正確),無限責任亦應先企業后個人,因此合伙企業應先對外承擔責任,而后由李某賠償合伙企業損失(選項B正確);其他非肇事者僅承擔有限責任(選項C正確)。(2)“非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企業債務”屬于一般債務,而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全體合伙人均為普通合伙人,均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選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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