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_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越是有困難,越是不屈不撓,做任何事情都會充滿信心。小編已為大家整理好2021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備考每日一練,快來一起鞏固知識點吧!擔心錯題沒人講?2022中級會計暢聽好課再升級>>>
【單選題】
興盛有限合伙企業成立于2021年3月,合伙人之一為2020年1月上市的怡蓬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個合伙人為自然人張航,合伙協議對合伙事項未作特別約定。合伙人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張航以合伙企業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B.怡蓬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對興盛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C.怡蓬股份有限公司將自產的一批貨物賣給興盛有限合伙企業
D.張航退伙后,興盛有限合伙企業仍可以繼續經營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1)選項A: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在本題中,怡蓬股份有限公司已經上市,只能作為有限合伙人,所以自然人張航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普通合伙人,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2)選項B:有限合伙人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3)選項C: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除外。(3)選項D: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
只有不屈不撓的人才會擁有精彩的人生。既然選擇了中級會計考試,就要堅持學習。小編會一直陪伴著大家一起努力奮斗!
想要練習更多習題,掃描二維碼進入“東奧中級會計題庫”小程序,或點擊下圖,在線做題↓↓↓
注:以上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