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抗辯權_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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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票據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行使票據抗辯權的有( )。
A.票據上沒有記載出票日期
B.票據上沒有記載付款地
C.票據金額的中文大寫與數碼記載的內容不一致
D.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交付的貨物有嚴重的質量問題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1)選項A:出票日期屬于絕對記載事項,未記載的票據無效,票據債務人可以進行對物抗辯;(2)選項B:付款地屬于相對記載事項,未記載的票據有效,票據債務人不能進行對物抗辯;(3)選項C:票據金額的中文大寫與數碼記載不一致的,票據無效,票據債務人可以進行對物抗辯;(4)選項D: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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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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