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法律制度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比理清思路和做出選擇更難的,是把選擇的事情做完。中級會計備考馬上就要接近尾聲了,考生朋友們在這個時候一定要堅持下去!
【多項選擇題】
甲、乙分別為某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甲變更為有限合伙人,乙變更為普通合伙人。下列關于甲、乙對其合伙人性質互換前的企業債務承擔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甲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的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甲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的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C.乙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的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乙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的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正確答案】A,C
【解析】(1)選項AB: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選項CD: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中級會計考試時間是9月7-8日(9日為備用時間),想要順利通過中級會計考試,就把握好時間好好學習,不要浪費一分一秒!
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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