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每日一練: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監事
我們都要相信自己,世界上沒有不可攀越的高峰。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我們要相信自己的潛能,努力奮斗,終有所獲。
【多項選擇題】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董事會有8名成員。最大股東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甲公司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2007年)
A.董事人數減至5人
B.監事陳某提議召開
C.最大股東李某請求召開
D.公司未彌補虧損達人民幣1600萬元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
(1)選項A:董事人數雖然為5人但已經不足公司章程所規定人數的2/3,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2)選項B:“監事會”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單個監事不行);(3)選項C:李某持有的表決權在10%以上,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選項D:公司未彌補的虧損未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即實收股本總額)的1/3,無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勤奮是一種努力自強的精神,是變理想為現實的行動,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是走向成功的階梯。中級會計考試試題,要記得練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