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有限合伙人出資
備考中級會計職稱之路注定不是輕松的,你只有足夠的堅持,足夠的努力,才會有回報。再遠的路,一步一步也能走完;再近的路,不邁開雙腳也無法到達。
【單項選擇題】甲、乙、丙、丁擬共同投資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經協商后草擬了一份合伙協議。該合伙協議的下列約定中,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價15萬元出資,乙以專利技術作價12萬元出資,丙以勞務作價10萬元出資,丁以現金20萬元出資
B.經3個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C.合伙事務由甲、丁共同執行,乙、丙不參與合伙事務的執行
D.甲、乙以自己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1)選項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勞務出資,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伙協議不能“踩地雷”(參考教材P115);(2)選項B:普通合伙人對外轉讓財產份額時,先看合伙協議的約定(愛怎么約定就怎么約定)(參考答案P101);(3)選項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伙協議不能“踩地雷”(參考教材P116);(4)選項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必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伙協議不能“踩地雷”。(參考教材P102)
做題是備考最后階段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考生要充分利用好中級會計師練習題。好的習題能幫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