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臨時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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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甲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20萬元,股東人數為9人,董事會成員為5人,監事會成員為5人。股東一次繳清出資,該公司章程對股東表決權行使事項未作特別規定。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公司出現的下列情形中,屬于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有( )。
A.出資20萬元的某股東提議召開
B.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40萬元
C.2名董事提議召開
D.2名監事提議召開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
(1)選項A: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本題中,由于公司章程對股東表決權行使事項未作特別規定,應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2)選項B:股份有限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1/3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有限責任公司并沒有該規定;(3)選項C:1/3以上的董事提議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4)選項D: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的,由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部分監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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