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精華答疑——第二十四章
2022年中級會計師備考希望大家不忘初心,堅持努力。相信通過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學習,一定會收獲自己想要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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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無論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當捐贈出去的時候都是借記業務活動成本嗎?
【答疑】
不是捐贈出去,是企業捐贈給基金會,基金會把這筆資金作為限定性收入或者非限定性收入使用出去~~
都是按使用用途借記 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其他費用等。與收入性質(限定還是非限定)沒有關系。
【問題】捐贈收入和受托代理業務啥區別呀?
【答疑】
(1)在受托代理業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只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幫助委托人將資產轉贈或轉交給指定的受益人,并沒有權力改變受益人和受托代理資產的用途。在限定性捐贈中,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按照資產提供者要求使用這些受贈資產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自主權,可以在資產提供者的限定范圍內選擇具體的受益人;
(2)在受托代理業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并不是受托代理資產的最終受益人,只是代受益人保管這些資產。而對于接受捐贈的資產,民間非營利組織對于資產以及資產帶來的收益具有控制權;
(3)在受托代理業務中,委托人通常需要明確指出具體受益人的姓名或受益單位的名稱,才能稱為“指定的”受益人。委托人有時會從民間非營利組織提供的名單中指定一個或若干個受益人,也符合受托代理業務的概念;
(4)受托代理業務通常應當簽訂明確的書面協議,而且通常是委托方、受托方和受益人三方共同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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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