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之第十八章:
第三節 前期差錯更正
―、前期差錯的特征
前期差錯,是指由于沒有運用或錯誤運用下列兩種信息,而對前期財務報表造成省略或錯報:(1)編報前期財務報表時預期能夠取得并加以考慮的可靠信息;(2)前期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時能夠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以及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
二、前期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對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錯,可以采用未來適用法更正。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
企業應當在重要的前期差錯發現當期的財務報表中,調整前期比較數據。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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