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考試大綱之第五章:
第七節 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
(一)繼續履行
(二)采取補救措施
(三)賠償損失
(四)支付違約金
二、違約責任的免除
(一)法定事由
(二)免責條款
(三)法律的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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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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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考試大綱之第五章:
第七節 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
(一)繼續履行
(二)采取補救措施
(三)賠償損失
(四)支付違約金
二、違約責任的免除
(一)法定事由
(二)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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