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考試大綱之第四章:
第五節 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匯和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外匯是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包括: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其他外匯資產。
二、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外匯管理體制
我國外匯管理的機關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二)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制度
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涉及貨物、服務、收益及經常轉移的交易項目等。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單方面轉移等。
1.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
2.外匯收支真實合法性審查制度。
(三)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
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引起對外資產和負債水平發生變化的交易項目,包括資本轉移、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衍生產品及貸款等。
1.跨境投資登記、許可制度。
2.外債規模管理制度。
3.對外擔保許可制度。
4.向境外提供商業貸款登記制度。
5.資本項目外匯收支結售匯制度。
(四)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制度
1.金融機構外匯經營許可制度。
2.外匯綜合頭寸管理制度。
3.金融機構外匯利潤結匯許可制度。
(五)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
1.匯率管理制度。
2.外匯市場管理制度。
(六)外匯監督檢查制度
1.外匯監督檢杏權限。
2.外匯監督檢查程序。
3.外匯信息報告制度。
三、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的法律責任
(一)逃匯、套匯的法律責任
(二)擾亂外匯出入境管理秩序的法律責任
〔三)破壞外匯市場秩序的法律責任
(四)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違法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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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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