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姚姚”]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總結歸納。
訴訟時效 |
除斥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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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訴訟時效是指債權請求權不行使達一定期間而失去國家強制力保護的制度 |
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權利預定存續的期間,債權人在此期間不行使權利,預定期間屆滿,便可發生該權利消滅的法律后果 |
適用對象 |
債權請求權 |
形成權 |
可以援用的主體不同 |
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訴訟時效;訴訟時效須由當事人主張后,人民法院才能審查 |
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應當主動審查 |
期間性質不同 |
可變期間,可以中斷、中止或延長 |
不變期間,不適用時效中斷、中止和延長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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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姚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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